罗田县_Summer Love|是的,我在微博捡了个男朋友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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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坐下来也是一直聊天,仿佛有说不完的话。他很早就把家里的基本情况告诉了我,我拖到当天才打开心房,絮絮叨叨说了家里一些私密的事情,甚至包括父母不堪的一面。

  我们像两个小孩,在游乐场玩疯了,坐海盗船的时候,他在我旁边哇哇叫个不停:“好刺激啊!哈哈哈哈!”我觉得这人怪可爱的。

  没有互相指责,没有口出恶言,对话不冰冷,甚至有点温暖。最后的时刻,我们记着的仍然是对方的好:

  他:你准备好了美?(打错字)

  相处的时间太少了。

  两个小时后,我还是等到了下文。

  那晚他住在我家附近一个小宾馆里,条件不好但也算干净,不过半夜有点吵,他没怎么睡好。

  再然后他就跑下车,一溜烟钻进人群中,不见了。

  我们去看电影《快把我哥带走》,碰见一个奇妙的厅,所有椅子都是按摩椅,开场前先享受了一把按摩。在震动最厉害的时候,我录了视频,俩人“咳咳咳”傻笑,因为震动我们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“你…快…看…我…脸…上…的…肉…在…狂…抖”!

  他的朋友圈也有那束花,另外一张是我们见面前三分钟的聊天记录。

  “但是比起自由,我更不想失去你,”他最后说:“犹豫一点都不cool。”

  我喜欢你,但不够喜欢。

  第二天一早他就到我家楼下等我,我特意换了一件粉粉的T恤,戴了一顶酒红色的渔夫帽以示重视。我性格大大咧咧,平日穿不了几次裙子,蕾丝边、泡泡袖等少女装扮更是与我绝缘。

  Summer Love|是的,我在微博捡了个男朋友(三)

  我怕得往后退,他拽我的胳膊拽不动,就一把握住我的手,身体严严实实地挡在我前面,一步步往前挪。他的手掌很厚实,有些许汗,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紧张的。

  他的手很大,把我的小学生手整个握住,一秒,两秒,三秒,还没放开。

  甚至没有挽留一句。

  好像有些“俗”,但我还是被甜化了。

  我住的公寓外有长长的一条林荫路,开阔笔直,茂密的树叶拦住了盛夏火辣的阳光,只允许点点光斑落下来,从路的尽头望过去,仿佛是某处夏日密境。

  他“嘿嘿”笑了:反正就穿一次,给你留着做纪念。

  我“哈哈”笑了,迈开步子,和他一块跑向那片紫红色的天空。

  更“不好”的在后头,快要走到头的时候音乐越来越可怕,前方的光线隐隐约约,好像有奇怪的东西在等着给我们最后一击。

  从宜家出来时间还早,我提议去家附近的中山公园,那里有个小型游乐场,很复古,他答应了。

  下车前可以亲我一下吗?

  也问过自己很多问题。

  我:我一直很美。

  然后就再没下文。

  没多久他就该离开了,我们并肩走到公园门口的车站,简单告了个别,他上了公车,我在太阳底下暴走。

  不说话就算了,吹吹风冷静会呗,过一会他居然冷静到睡着了??我心里那个气啊,又默念:昨晚他没休息好,算了算了!

  他大概没预料到我会生气,表情明显着急了,赌气似地抓住我的手:怎么就没机会了!

  他看着我走近,明明笑得很羞涩,偏要装大胆,手掌在我的帽子上轻拍两下,说:今天很可爱。

  但我竟然决定和一个见面不足三小时的陌生人去了。

  从头至尾,我们只见过三次。

  他安静地听我讲话,结束后说:我不是很能理解你妈妈,真怕之后和她相处不好。

  他很绅士,上出租车会先给我开门,再自己跑到另一边上车。坐地铁的时候人很多,他一支胳膊拉着头顶的扶手,一支把在门框上,严严实实把我圈在他的安全区内,我开心地戳他的腹肌玩。

  终于看到了出口,我放开他的手,冲了出去。

  对他,我是心动的,也喜欢和他相处,但就是缺了点什么。

  遗憾吗?遗憾。明明很喜欢,但又不够喜欢。

  因为当天他要回广州,我们没有安排别的行程,只是去海滨公园走走。天气很热,走一会身上便黏糊糊的,我们就找了个阴凉处的草坪坐下来。

  后来这几张图成为我的朋友圈官宣配图。

  如果他说他在玩游戏,我就会挂掉电话,去做自己的事,为的是不显得控制欲很强。但没想到,他竟然期待我“胡搅蛮缠”,他说:“其实,你有时候也可以任性点。”

  是的,我没那么在意他。

  我们约在下周六见面,还是他来找我,我扭扭捏捏地暗示他,想要个正式的表白仪式,美其名曰:以后纪念日能准确点。

  “给你,”他从背后拿出了一束花:“我早晨自己去配的。”

  我们都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,读书时为了省钱对自己真狠心。

  间接原因很多:我最终没有留任,回到成都重新找工作,他也没有留在实习的公司,回珠海重新开始,我们还没有足够了解,就开始异地恋情;秋招压力随之而来,我们的对话总是围绕着面试和实习,风花雪月没有了;我发现他并不如我想象中上进,面试失败一两次后陷入低沉,躲到书堆里,不再积极准备;我催他没用,只能干着急,失望越堆越多……

  我把他摁在墙边,说:那要趁它们还“健在”,拍几张照片留念。

  后悔吗?不后悔。和他在一起的夏天,是闪闪发光的。

  想念吗?想念,但没有念念不忘,拥有过就够了。

  我在一个人出门旅行时提了分手。

  我紧张得不行,就在心里给自己打气:你是姐姐,你要淡定。

  上一次有这种预感,是六年以前了。

  按李银河先生的说法,我对他应当是喜欢,但不是激情之爱。

  我其实不喜欢和别人的身体接触,但我愿意粘着他。买饮料的时候要挽着胳膊,看电影的时候要牵着手,去动物园时太热也要勾着手指。我那时候是真的喜欢他。

  待他走近,我才看见那件白T上用马克笔写了字:Real——我的英文名。

  他从密境深处走来,还是白T黑短裤,双手背在身后,看见我也没有伸出手打招呼。

  是吧,人和爱情,因为不完美,而完美。

  在进入我们为什么分开的主题前,我还有一些小故事想要写下来,给那个黏糊糊但甜蜜至极的夏天。

  他说拉我的手是因为我太可爱了,头脑一热,没控制好自己。当我问他的时候,他又退缩了,好像回答了以后就失去自由了。

  我记得,那晚睡觉时我都在咧着嘴笑。

  然后我望着他,“淡淡”地说:这是什么意思?

  是一束简单干净的花,我很喜欢。

  因为出发迟了,我们一路都在担心赶不上动车,他必须百米赛跑进站,去追那辆将带他离开我的车。公交缓缓进站了,他站起来把书包背好,转过头看我,我瞥见他的手攥成拳头。

  和你呆在一起的每一秒,我都是开心的。

  那天我早早起床,看到他发微博:大雨啊大雨,千万不要打趴我的发蜡。

  他迅速俯下身,如蜻蜓点水般在我的唇上掠过,停留了不到半秒,仓皇直起身,狠狠地拍了两下胸脯,嚎叫:妈呀!老天爷!

  这也是后来我们分开的直接原因。

  还是没忍住,我给他发了几条微信,大意是“我们要好好思考下双方的关系了,做朋友没问题,但越矩的事情就不要再有了”。

  我是个夕阳狂热爱好者,黄昏是我一天中最爱的时段。夜将至未至时,白日里的脏乱被藏起来,光线变得朦胧,水汽氤氲,格外浪漫。

  我曾经有过一段纠葛的感情,横跨整个大学生涯,过程很艰辛,结局不太好,但我也学会了很多。其中有一点便是留有余地:对别人的好要留有余地,两个人的相处空间也要留有余地。

  我脸“唰”一下红了,心想这小孩太可爱了,就憋着笑转过头看他,他耳根子通红,不敢抬头。

  文:蛮像个小孩

  好一出激将法!

  那段时间我们联系已经很少了,每天像是做任务般问候对方,他不关心我今天到了哪座城市,我也不问他是不是有新的面试。

  能看见远处有一大片的草坪,应该是很不错的落日观赏区,但我们离那不近,需要步行十分钟左右。我心里着急,加快了脚步,又不敢太快,毕竟要保持女孩子形象。

  在衡阳朋友的家里,我看着干净的对话框,一阵难过,但觉得这样拖下去也没有意思,就找他聊了聊,最终说:我们也许该分开了。

  后来我们去坐摩天轮,正好夕阳西下,奈何小小的摩天轮高度有限,看不太远,只是拍了几张照片就下来了。

  因为没有做计划,两人临时计划下午的行程,决定去宜家逛逛。

  我正在和朋友视频,全程直播了他的表白现场,朋友在屏幕对面笑得像个傻子,大呼小叫:“太甜了!太甜了!!“

  我听见心脏“扑通扑通”,大概是太热了吧。

  “太可爱了!”我的心都化了,冲他点了点头。

  他很平静,说:好。

  我领他去家里休息,进了屋才发现原来衣服背后也有字:I Love U.

  我会想你的。

  就这样,我在一个人的旅行中,回归了一个人。

  小孩还是小孩,他被我一问就怂了,放开手,闭着眼睛不说话了。

  在我以为要错过绝美夕阳的时候,旁边的他突然跑起来,一边跑边一边朝我招手:快跑!我们去追夕阳!

  我一直觉得,宜家只能和家人、非常亲近的朋友一起去,那里都是关于家的幻想,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可以分享的。

  他可能感觉到,我没那么在意他。

  然后我们去了鬼屋,我真的很害怕这类东西,在里面几乎没有睁眼,全程抓着他的胳膊,其实不太好,但我实在太害怕了。

  有一天我送他去车站,两个人并排坐着玩手机,突然一条消息弹出来,居然是他:

  在宜家我们玩得很开心,一起探讨各种家具,交流家庭观念,一起坐在沙发上休息,他还睡着了几分钟。所有的一切太自然了,以至于我有些恍惚,仿佛和他认识很久了,甚至有个“可怕”的念头蹦出来:这个人以后会和我有个家。

  那也许是我这一生最和平的分手。

  我们在沙发上坐着,没说话,莫名有些尴尬。我只能拿他的衣服打岔:你看你衣服质量不行,出汗了字就要褪色了,旁边黄黄的。

  他发来消息:我想清楚了。

  他“哈哈哈”笑着答应了。

  我有些不开心,觉得妈妈是有不好的地方,但只能我吐槽,不允许一个“外人”评判,就嘟着嘴回答:你也不一定有机会和她相处。

  隔两年再回忆,我惊讶地发现点点滴滴都很甜,仿佛在看别人的爱情故事。现在想来,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大部分都极为愉快,虽然:

  那时候我每天九点多下班,走二十分钟路回家,一出公司大楼我就会拨通他的电话,到家了再挂断。我总是被他逗得捧腹大笑,工作的疲惫也一扫而尽。某个瞬间,我甚至久违地有了“不详”的预感:我完了,我可能真要栽到这个人手里了。

  然后就发生了当天最打动我的事。

  他回复:好的。

  中午十二点左右,他说他快到了,让我去门口接他。